据介绍,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农村贫困群众“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的重要民生工程。今年,广西财政累计下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25亿元,全部用于支持全区9.94万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建设,以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问题,重点向贫困县和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较重的县倾斜。
另一方面,为加快推进施工进度,减轻农户自筹建房资金压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确定:中央和自治区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不低于2.65万元/户、另外3类重点对象不低于1.5万元/户的标准安排补助资金,并由市县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分类分档补助标准,重点向经济条件差的群众倾斜,进一步减轻贫困户负担,提升改造质量和效果。
为加强资金使用监管,自治区财政厅落实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进度责任,构建分工明确、监管到位、权责统一的责任体系,防止和纠正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问题。(李艺)